法治讓國家治理邁向新境界——四論協調推進“四個全面”
多少年來,在人們心目中,改革,就是解放思想敢于突破陳規,就是放開手腳打破條條框框。正因如此,“凡屬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”“确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”,當習近平總書記在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上為改革劃定“法治邊界”時,給世界留下的印象極其深刻。
黨的十八大以來,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治國理政的決策中,在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進程中,全面深化改革與全面依法治國,被視為“鳥之兩翼”“車之雙輪”,成為上下貫通的“姊妹篇”,推動我們的事業滾滾向前。
循此回望,一條治國理政的主線,清晰可見。2012年12月,履新不到一個月,習近平總書記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莊嚴宣示,“依法治國,首先是依憲治國;依法執政,關鍵是依憲執政”。2013年3月,剛剛當選國家主席,習近平向全國人民鄭重宣誓,“我将忠實履行憲法賦予的職責”。兩個場景,一種态度:尊重法律、厲行法治,是必須把握好的施政之要。基于30多年的法治實踐,經過兩年多的法治探索,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集理論和實踐之大成,繪就全面依法治國新藍圖,為法治中國建設标定新的裡程碑。
全面依法治國,對于中國這樣一個有數千年人治傳統的國家來說,無疑是國家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。昭告“沒有法律之外的絕對權力”,彰顯法治權威;強調“政府職能轉變到哪一步,法治建設就要跟進到哪一步”,發揮法治力量;告誡“讓人民群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”,完善法治實踐;要求“領導幹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”,塑造法治信仰…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全面依法治國,開闊了法治的格局、豐富了法治的内涵、拓展了法治的外延,讓全面依法治國成為治國理政思想重要組成部分,助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走向新境界。
将全面依法治國确立為重大戰略布局的一環,标志着依法治國按下“快進鍵”、進入“快車道”。黨的領導、人民當家作主、依法治國有機統一,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等,從頂層設計的角度,回答法治統一性的問題;“五大法治體系”“三個共同推進”“三個一體建設”,從國家治理的角度,回答法治協調性的問題;“科學立法、嚴格執法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”,從參與主體的角度,回答法治系統性的問題。特别是回答了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關系這一根本問題,既明确中國共産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,處在總攬全局、協調各方的地位,也強調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,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。對法治認識的不斷深化,正是執政黨在現代化進程中的自我超越、自我提升。
把全面依法治國放到當前中國發展的棋局中,才能體會這一戰略部署的重大現實意義。黨的十八大以來,改革發展穩定、内政外交國防、治黨治國治軍,無不以法治為框架、用法治作支撐、由法治來貫穿。從簡政放權不斷深入,到民生事業逐漸完善;從經濟改革大刀闊斧,到黨的建設抓鐵有痕,法治都提供了制度保障。如果把治國比喻成一本大書,那麼法治就是大綱,綱立文順、綱舉目張。治理體系中,法治體系成為關鍵一環;治理能力中,依法治國成為重要内容,法治的引領和規範,确保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。
在更大的坐标系中審視,一個鮮明的感受是,無論是在改革開放30多年曆程中,還是在中國現代化百年征途上,或是世界社會主義幾百年演進中,全面依法治國的戰略舉措,都标志着一個全新的探索。将依法治國提升到“為子孫萬代計,為長遠發展謀”的高度,将目标設定為“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,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”,全面依法治國的戰略部署,立足點是堅持中國道路、完善中國制度。作為治國重器,全面依法治國書寫的是法治史的新篇章,開啟的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征程。
在“四個全面”中,全面依法治國這一戰略舉措,與全面深化改革、全面從嚴治黨相輔相成,共同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一戰略目标提供基本動力、基本保障、基本支撐。法治是框架和軌道,也是理念和方法。重大改革需要于法有據,改革成果需要法治固化,全面依法治國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穩定性、規範性;依法治國首先要依規治黨,依規治黨才能依法治國,全面依法治國與全面從嚴治黨本質一緻、辯證統一。沒有全面依法治國,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就不能有序運行,就難以實現社會和諧穩定;沒有全面依法治國,我們就治不好國、理不好政。在法治确定為黨治國理政基本方式的今天,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。隻有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要求的,全社會都尊法學法守法用法,把法治思維、法治方式貫徹到治國理政的全過程、落實到改革發展的大棋局,法治才能成為中國前進的堅強保障,從而實現經濟發展、政治清明、文化昌盛、社會公正、生态良好。
“法者,治之端也。”要跳出曆史周期律、實現長期執政,要走好中國道路、實現長治久安,就必須落實好全面依法治國的戰略部署。沿着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法治中國,我們一定能在“四個全面”相互激蕩的偉大進程中,繪就民族複興的宏偉藍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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